高中思想政治知识框架·必修第三册 政治与法治(统编版 2019 版)
按三个单元九课逐框梳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与全面依法治国,共九课二十二框,另有三个综合探究。收录概念一百一十六条、常见错法五十五条,配二十五张关系图与十二张对照表,整册可打印。
资料说明
本页依据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必修第三册《政治与法治》(2019 年审定)的目录编排,共三个单元、九课、二十二框,另有三个综合探究。本册 2025 年 7 月印次与 2024 年 12 月印次相比无实质变动,目录与框题历次印次一致。若与手中课本不一致,以课本为准。
4 条主线
思想政治并非一册一册互不相干的知识点。课程标准将初中至高中的全部内容归入若干条主线, 每一册各沿其中数条推进一段。先明确主线,再对照本册的推进范围。
课程标准
本册 9 课分属其中 4 条
政治认同3 课
- 第一课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 第二课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 第三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一单元整单元属于这条主线:从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的比较,到党的性质宗旨与执政方式,回答的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
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这门课全部内容的落点。
法治意识3 课
- 第七课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 第八课法治中国建设
- 第九课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第三单元整单元属于这条主线,也是本册的落点:从法治建设的历程到总目标,再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具体要求。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解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科学精神2 课
- 第四课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第五课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二单元的制度部分体现这条主线:国体与政体、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之间是有层次的推演,不是并列的清单。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社会现象,作出理性判断,不停留在感受与印象上。
公共参与1 课
- 第六课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二单元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政治协商、基层群众自治,第三单元的民主监督与依法维权,都是制度化的参与渠道。
有序参与公共事务、承担公共责任,把认同转化为行动。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全册的入口。它不从党的现状讲起,而从近代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较量讲起:党的领导地位是比较出来的结论,不是给定的前提。
第一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国情决定了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及其先后顺序。 两大历史任务: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前者是后者的前提。 三种建国方案:地主阶级与买办性大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和其他进步力量各自提出的方案。 两个中国之命运:抗战胜利后光明的中国与黑暗的中国之间的抉择,最终由人民的选择作出回答。 选择的结果:只有工人阶级和其他进步力量的方案顺应历史潮流,赢得了各阶层的认同。
第二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1921 年成立,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使中国革命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与正确的前进方向。 第一次飞跃: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 第二次飞跃: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实现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 第三次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进入新时代,迎来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党的领导地位: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上一课回答了为什么是中国共产党,本课回答它凭什么能长期如此:性质宗旨立场是一层,与时俱进的理论与自我革命是另一层。
第一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党的性质: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两个先锋队的表述缺一不可。 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它由党的性质决定,也是判断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它是党的性质宗旨在奋斗目标上的表达。 人民立场: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第二框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与时俱进: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理论创新。 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通过全面从严治党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答案。 先进性的来源:先进的理论指导、先进的组织原则、严格的自我要求三者共同支撑,不是某一项单独起作用。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本单元的落点。前两课说清了党的领导地位从何而来、凭何保持,本课说清它如何实现:领导什么、怎样领导、以什么方式执政。
第一框 坚持党的领导 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党的领导的三个方面:政治领导指方向与路线,思想领导指理论与教育,组织领导指干部与组织保证。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支持各方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 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第二框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科学执政: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思想理论指导执政实践。 民主执政: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发展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执政: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 三者的关系:科学执政是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要求,依法执政是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执政实践。 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各项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探究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 比较的维度:指导思想是否科学、宗旨立场是否一致于人民、组织原则是否严密、能否自我革命。 历史周期率:指政权兴衰更替的历史现象。党给出的两个答案是人民监督与自我革命。 探究的落点:把第一单元三课的内容合成一条链:来源、先进性、全面领导,缺任何一环结论都不完整。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单元的起点,讲的是国体。国家性质回答的是国家由谁掌握、为谁服务,后面两课的政体与制度都由这一答案推出。
第一框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国家的本质: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性质由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 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既表现在享有民主主体的广泛,也表现在民主权利内容的广泛。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有制度、法律、物质等方面的保障,也表现在人民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人民与公民:人民是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公民是法律概念,与外国人相对,范围大于人民。
第二框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全链条贯通,覆盖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坚持专政的必要性:打击敌对势力破坏、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是保障人民民主的必要条件。 新时代的新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统一于人民民主专政。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上一课讲国体,本课讲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体的实现形式,也是理解我国全部国家机构关系的入口。
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四项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人大代表: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 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负有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接受监督等义务。
第二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大行使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在人大统一行使权力的前提下明确分工。 民主集中制: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表现在与人民的关系、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三个方面。 根本的原因: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是其他各项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制度优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动员全体人民投身建设、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之外的三项基本政治制度。三者各解决一个问题: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基层治理,合起来构成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第一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我国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新型政党制度。 民主党派的性质: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其通力合作的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或反对党。 参政的基本点: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人民政协: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不是国家机关。 政协的三项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它的监督属于民主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新型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处理民族关系的三项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不享有自治权。 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不是自治机关。 自治权:自治机关依法自主管理本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是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三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组织。 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村委会与居委会不是一级国家机关,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指导与协助的关系。 自治的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与民主评议是重要形式。 制度的意义: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探究 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两者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制度化的通道:党的主张经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再通过国家机关的运行落到人民的具体权益上。 探究的落点:把第二单元三课合成一条线:国体决定政体,政体承载制度,制度落到人民的具体权利。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第三单元的起点。它先把法治放回历史里看:法产生于何时、我国法治走过怎样的历程,再给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第一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法的产生: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它不是从来就有的社会现象。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内容最终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不由立法者主观决定。 法的特征: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的职能:政治职能指维护阶级统治,社会职能指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法治建设的成就: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人权法治保障日益完善。
第二框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句话缺一不可。 法治体系的构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允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有益经验但不照搬别国模式。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把总目标拆成三个建设对象:国家、政府、社会。三者层次分明,法治国家是目标,法治政府是主体,法治社会是基础。
第一框 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实行良法之治、依法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国家。有法不等于法治,关键在法的实施与权力受约束。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坚持良法之治:法律应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符合公平正义要求、合乎规律并具有可执行性。 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获得有效救济。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国家权力的设定与运行必须有法律依据,并接受有效制约与监督。
第二框 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 依法行政:政府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把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交给市场和社会。 推进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第三框 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法律得到公认和普遍遵从、社会治理依法进行、社会成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社会。 建设的途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法律服务体系:包括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无偿服务。 建成的意义: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为国家长治久安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基础。
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全册的落点,也是本单元最具体的一课。它把法治拆成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每一环各有一句要求。
第一框 科学立法 科学立法的含义: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 科学立法的要求:符合国情和实际、符合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立法过程要合乎民主与程序。 立法的民主性: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式,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 立法权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二框 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的含义: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执法主体: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不是执法主体。 执法的要求:职权法定、程序正当、公开透明、文明规范,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相当。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减少执法层级、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解决多头执法与执法不严的问题。
第三框 公正司法 公正司法的含义: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公正处理案件,正确实施法律,使每一个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 地位: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公信力直接影响人们对法治的信心。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制度保障:司法责任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与人民监督员制度。 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非法取得的证据应当依法排除。
第四框 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的含义:所有社会成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遇到问题依法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 推进的要求: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 依法维权: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纠纷,不采取过激方式。 四者的关系: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
探究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册第一单元讲的正是这一条。 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第二单元的制度安排都指向这一条。 依法治国: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第三单元展开的正是这一方式的具体要求。 统一于何处: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是本册三个单元合成的一条主线。
弄清错因,胜过多做十道题
错题管家记录孩子的每一道错题,依遗忘曲线安排复习,把做错的题逐道变成会做的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