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思想政治知识框架·选择性必修第二册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 2019 版)
按四个单元十课逐框梳理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社会争议解决,共十课二十一框。收录概念一百一十一条、常见错法四十八条,配二十一张关系图与十三张对照表,整册可打印。
资料说明
本页依据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第二册《法律与生活》(2019 年审定)的目录编排,共四个单元、十课、二十一框,本册不设综合探究。本册 2025 年 7 月印次与 2024 年 12 月印次相比无实质变动。教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写,具体条文以现行法律为准。若与手中课本不一致,以课本为准。
4 条主线
思想政治并非一册一册互不相干的知识点。课程标准将初中至高中的全部内容归入若干条主线, 每一册各沿其中数条推进一段。先明确主线,再对照本册的推进范围。
课程标准
本册 10 课分属其中 2 条
法治意识6 课
-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 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 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 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 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 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
本册整册属于这条主线,也是它的落点:民事权利、家庭婚姻、就业创业与争议解决四个领域,把必修三的原则落成具体可用的规则。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解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公共参与4 课
- 第七课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 第八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 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 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四单元是最具体的出口:和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与诉讼五条途径,把依法维权由态度变成可以选择的步骤。
有序参与公共事务、承担公共责任,把认同转化为行动。
其余 2 条本册未单独成课
政治认同
本册的制度成果本身即是依据: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把必修三讲的科学立法落成了可以逐条使用的规则。 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这门课全部内容的落点。
科学精神
第四单元集中体现: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证据的采信规则,要求依据事实和规则而不是依据情绪与印象作出判断。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社会现象,作出理性判断,不停留在感受与印象上。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全册的入口。它先把民事法律关系的骨架搭起来:谁与谁、就什么事、有哪些权利义务,后面九课都在这个骨架上填内容。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一律平等。 民事行为能力: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按年龄与辨认能力分为完全、限制与无三档。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原则,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自然人最基础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也不得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姓名权:自然人依法决定、使用、变更姓名的权利,禁止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 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合理实施的新闻报道等情形除外。 名誉权: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判断关键在于是否造成社会评价降低。 隐私权: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与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取得同意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上一课处理与人身有关的权利,本课处理与财产有关的权利。物权与知识产权各有一套规则,最常混的是两者取得方式的差别。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最完整的物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居住权。 担保物权:为担保债务履行而在特定财产上设立的权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可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合同成立与物权变动是两件事。
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 著作权:作品完成即自动产生,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各项财产权利。 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三种,须依法申请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 商标权: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取得方式的差别:著作权自动取得,专利权与商标权须经申请并授权,这是三者最主要的制度差别。 保护的意义: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是激励创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安排。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合同是民事生活中最常用的工具。本课的两框正好是一件事的两半:合同怎样成立,以及不履行时如何承担责任。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合同: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是最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 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等,不产生订约约束。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构成新要约。 格式条款:一方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方应提示说明,不合理免除己方责任的条款无效。 定金与订金: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并适用定金罚则,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效力。
第二框 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均须符合约定。 诚信原则:当事人应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约定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调整。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依其影响部分或全部免责。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本单元的落点。前三课讲权利如何取得与行使,本课讲两件相反的事:权利受侵害时如何救济,以及行使权利本身的边界在哪里。
第一框 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依法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法律规定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责任的情形,如高度危险作业、产品责任、饲养动物损害。 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二框 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权利不得滥用: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为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采取的制止行为,不承担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紧急避险:为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针对的是第三人的财产或权益。 两者的区别:正当防卫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紧急避险针对无辜第三人,损害的对象不同。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单元的起点。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双向的:父母子女之间既有抚养也有赡养,财产的代际转移则由继承规则处理。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抚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长辈对晚辈的养育义务,是长辈对晚辈的单向义务。 赡养:成年子女对父母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义务,是晚辈对长辈的义务。 扶养: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扶助义务,发生在同辈之间。 亲属关系: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家庭教育责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国家和社会提供指导与支持。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遗产: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不得继承或性质上不能继承的财产不在其内。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的,第二顺序不继承。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处理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嘱的形式: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与公证遗嘱,各有形式要件,立有数份的以最后一份为准。 分配的调整: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予照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本单元的落点。婚姻既是情感关系也是法律关系,本课把结婚离婚的条件程序与夫妻间的人身财产关系逐项摆出来。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结婚的实质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且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 结婚的程序条件: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自始无效。 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或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受胁迫方或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 离婚的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到登记机关办理并适用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夫妻人身关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都有各自使用姓名、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 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夫妻共同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共同债务,超出部分除用于共同生活经营外由举债方个人承担。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三单元的起点。劳动关系与一般民事关系不同,法律对劳动者一方有倾斜保护,本课把这套保护的入口与内容摆出来。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订立的时间: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必备条款:包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护等。 试用期:期限依合同期限确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有法定下限。 无效条款: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如生死自负的约定。
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 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受每日与每月上限的限制,依法支付加班费。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义务而非可选事项。 劳动争议的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举证责任: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本单元的落点。从受雇一方转到经营一方:选择哪种组织形式、如何公平竞争、以及经营者不可回避的纳税义务。
第一框 自主创业公平竞争 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行为均为法律禁止。
第二框 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税收: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主要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等,纳税人、税率与征收环节各不相同。 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公民和企业的基本义务,也是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基础。 违反税法的行为:偷税、欠税、骗税、抗税均属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保障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权益,是企业长期竞争力的来源。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四单元的起点。发生纠纷时并非只能打官司,本课先把五条途径摆在一起比较,再把三大诉讼的分工说清楚。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和解: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成本最低但缺乏强制约束力,达成的协议靠自觉履行。 调解:由第三方居中促成协议,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等类型。 仲裁:依据仲裁协议将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裁决,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 或裁或审: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该纠纷的起诉,两条途径只能择一。 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由行政机关处理特定争议,行政复议针对行政行为,行政裁决针对特定民事纠纷。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人身与财产纠纷,一般由原告负举证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被告恒定为行政机关。 刑事诉讼: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活动,多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实行无罪推定。 举证责任的差别: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由被告举证证明行政行为合法,刑事公诉由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 公益诉讼:针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全册的落点。上一课说明应当选哪条途径,本课把诉讼这条途径走完:起诉的条件、审理的程序、以及决定胜负的证据规则。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起诉的条件: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与管辖。 管辖:确定由哪一级哪一地的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辩论与上诉等权利。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或符合法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无偿服务。 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起算。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两审终审: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第二审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一审程序:包括起诉与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评议与宣判几个阶段,开庭审理是核心环节。 上诉: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逾期不上诉的一审裁判即生效。 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再审。它不是审级,不受两审终审的限制。 执行:生效裁判义务人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未经查证属实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证据的种类: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举证不能的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如高度危险作业致害案件。 非法证据排除: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据保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弄清错因,胜过多做十道题
错题管家记录孩子的每一道错题,依遗忘曲线安排复习,把做错的题逐道变成会做的题。
